关于做好学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工作的通知
作者:梁晓丽 时间:2018-11-26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4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的通知》的精神,各高职院校需在12月20日左右将当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并网上提交至“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为了提早做好准备,做好学校质量年报(2019)的编撰工作,质量管理办公室将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职能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内容及要求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依法治教的情况等内容纳入质量年度报告范围。
(二)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招生就业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后勤管理处、信息中心、校团委、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幼教集团、关爱中心负责收集学校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制造2025”、“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培育工匠精神、促进创业就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学校管理服务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编入质量年报,各部门2个(如案例较突出,可增加1-2个)。
(三)紧扣2017—2018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重点工作,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提供图文并茂的报告内容,尤其应凸显学校今年的办学成效,特别是对学校管理、专业、课程、学生、教师、获奖、招生、就业、社会服务等情况作出结构性分析,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强化定量分析,注重数据支撑。
(四)所提供的数据需与2017-2018年度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填报的数据一致,各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务必真实、准确。
二、写作提纲与任务分工
质量年报的写作提纲及各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一级标题是框架,尽量不要改动。二级标题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未包含的工作纳入到相应的一级标题框架内。
三、提交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电子版发至质量管理办公室邮箱gxyzzlb@163.com 。
(二)各部门的负责人需签署《内容声明表》(附件3),盖章后,连同(一)的相关材料于12月14日前提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晓丽,0771-5573092。
附件:1.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提纲及任务分解
2.附表1-5
3.内容声明表(部门)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